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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辦理收容人寄(送)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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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令依據:
(一)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。
(二)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。
(三)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。
(四)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五條。
(五)法務部八十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法八五監決字第一八三七四號函。
(六)法務部九十九年十月一日法矯字第零九九零九零二三九一號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