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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辦理收容人寄(送)入飲食及必需物品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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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、第七十一條第一項、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
    八十三條、羈押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五條及法務部 99.10.01 法矯字第
    0990902391  號函訂立本實施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