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
修正日期:民國 103 年 08 月 08 日
3
三、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本署檔案、政府資訊或卷宗(以下簡稱檔卷)
    ,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署申請(申請書如附件 1)。
   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