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檔案及行政資訊開放應用須知
廢止日期: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
11
十一、應用檔卷時,申請人有第八點及第九點所列情形者,本分署得停止
      其應用,並記錄之。情節重大者,得依法論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