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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推行國民保防教育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8 年 02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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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國民保防教育之目的:
(一)確保國家安全。
(二)維護國家利益。
(三)增進社會安定。
(四)保障民眾福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