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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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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館之開放時間自每日下午 4  時 30 分至 8  時 30 分止,不分上
    班日或例假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