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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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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收文室專責人員收受機密文書時,發現來文機關傳遞作業未符保密規
    定者,應登錄編號後,親持政風室處理;政風室除採取補救措施外,
    另應就個案簽辦典獄長核示後,依檢舉內容權責交付各單位主管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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