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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試辦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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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配合政府「降低需求、斷絕
    供給」反毒新策略,及有效減少原有施用第二級毒品人口,預防施用
    第二級毒品者為籌措購毒費用所衍生之刑事犯罪,以透過醫療行為之
    方式,停止對第二級毒品之渴求與依賴,以及減少為購買及施用第二
    級毒品而造成社會治安危害,並重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重返健康社會
    之能力。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