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
公發布日:民國 98 年 02 月 23 日
7
七、數人先後提供同一線索,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,核定之獎金給與
    最先提供具體事證之提供線索人。但其餘提供線索人提供之事證,對
    於緝獲外逃通緝犯有重要幫助者,得就該案核定之獎金,酌情分與一
    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