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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親友寄送入物品(郵寄包裹)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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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監獄行刑法第 70 條、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83 條及法務部 99
    年 10 月 1  日法矯決字第 0990902391 號函訂定本注意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