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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臺灣高等檢察署打擊坊間非法竊聽督導小組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7 年 06 月 1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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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臺灣高等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執行法務部九十八年一月十七日
    法檢字第零九八零零零一八一二號函頒之「有效打擊坊間非法竊聽方
    案」,特設置「打擊坊間非法竊聽督導小組」(以下簡稱本小組),
    以有效督導所屬各地方檢察署確實查緝坊間非法竊聽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