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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汽機車通行證使用應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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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通行證不得轉讓、出借、偽造、變造或虛報遺失,如有違犯者報請政
    風室究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