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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強制診療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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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各監所應將前點規之之受刑人移送指定監獄專區收容。指定監獄應與
    公立醫療機構訂定委託診療合約,指定精神科醫師或臨床心理師定期
    到監對前點規定之受刑人實施強制診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