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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矯正機關收容人技能訓練實習成品處理要點
公發布日:民國 96 年 04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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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技能訓練主管單位應依據實習成品完成通知單所列成品、規格及數量
    驗收入庫。實習成品應分門別類,予以編號,妥善存放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