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教誨志工暨社會志工入監輔導應行注意事項
修正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19 日
8
八、尊重收容人人格,並應注意其身分之保密,未經本監許可,不得對外
    發表有關本監或收容人之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