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受理收容人申訴案件處理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8 月 07 日
6
六、申訴處理小組受理申訴案件後,應於一個月內召集有關成員開會研商
    並作成決議紀錄陳報監督機關。如申訴處理小組成員涉及案情時應自
    行迴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