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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推動敦親睦鄰工作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1
一、法務部 (以下簡稱本部) 為加強所屬各矯正機關 (以下簡稱各機關) 
    敦親睦鄰之為民服務工作,訂定本實施要點 (以下簡稱本要點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