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辦公廳舍緊急備份鑰匙使用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6
六、所有使用單位 (人) 或管理單位 (人) 禁止自行更換或加裝門鎖,如
    有特殊需要,應會同總務科辦理更換或加裝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