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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郵寄包裹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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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寄送入之物品必須先予整理分類,發現無法檢查或不適合發給收容人
    之物品,則交由總務科保管或退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