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舍房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
9
九、舍房兩端設有巡邏表,應每 10 至 15 分鐘簽巡 1  次,巡視舍房應
    注意舍房內收容人之動態掌握,遇專員以上長官巡視,應主動報告舍
    房人數及囚情狀況,並將長官巡視時間登錄於簿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