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舍房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
11
十一、舍房公差打飯菜時,應亦步亦趨,隨身在後,嚴密戒護防止傳遞紙
      條,同時注意飯菜量,應力求平均分配,隨時留意各房內收容人動
      態,以防藉機滋事,公差事畢應清潔走道地面並儘速進房,不得在
      外逗留。收容人罹病應服藥者,應依醫師囑咐給藥服用,給藥時須
      先核對身分,並眼同服用,服用後張口檢查,以免藏於舌下、腮邊
      ,趁機囤積藥品。發藥完畢,藥車及拖板車應歸定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