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敦品中學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10 年 09 月 07 日
6
六、人民陳情案件由陳情事項之主管處隊室受理;非屬本校權責者,應逕
    移主管機關處理,並函知陳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