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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地震避難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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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疏散時應要求收容人依指示路線快速前進,到達疏散地點應即清點人
    數,並回報人員狀況及人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