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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接見預約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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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實施目的在縮短收容人家屬遠道辦理及等候接見時間、便利家屬交通
    安排及本所勤務調派、落實政府便民服務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