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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危機處理小組工作執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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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,併安全防護會報定期召開會議,由召集人 (所
    長) 主持,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會議;本小組亦得視實際情況召開小
    組會議,由指揮官 (副所長) 主持,凝聚共識,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
    相關實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