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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危機處理小組工作執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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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有關人民聚眾抗爭事件之處理,比照相關規定辦理;颱風事故之應
      變,得比照本所 (防颱機制啟動應注意事項) 相關作業程序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