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
3
參、實施要領:
一、實施對象:
    本分署同仁暨洽公之義務人。
二、實施方式:
(一)文字宣導:蒐集(或彙編)相關消費者保護法規及資訊分送參考。
(二)口頭宣導:於同仁在職訓練或各項集會中宣導是類資訊。
(三)藝術宣導:以宣導海報張貼公告欄,供同仁或義務人屬參閱。
(四)專家宣導:分署編制員額偏少,遴聘消保專家學者蒞臨演講不易,
      以併同其他活動辦理為宜。
三、實施內容:
    以消費者保護有關之法令規章、案例及專家學者立論見解等有助於提
    昇消費者保護意識之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