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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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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送入之菜餚應填寫接見送物三聯單,註明身份並登記自製或購自何
      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