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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1 月 0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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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辦公室工作要領:
    上班時間應在指定座位靜候差遣,不得無故離開或伏案假眠。
    每日上下午上班前,辦公桌椅及用具均應擦拭乾淨,排放整齊。
    每日下班後,應將辦公室打掃整潔。
    上班前應將門窗開啟,並劃掀日曆校正時鐘。
    下班時,應將門窗關閉鎖固,以防竊盜或風雨侵入,並注意關閉電氣
    設備。
    門窗、玻璃、地板應定期擦拭,保持乾淨。
    茶杯、茶壼、茶桶、熱水瓶、保溫杯,應每日傾倒洗刷。
    廢棄字紙如有必要搗碎,應用碎紙機或即時焚燬。
    公物傢俱等應妥善使用、保管、用畢放置適當地點,不可浪費糟蹋。
    傳遞公文要迅速、謹慎,不得積壓遺失、避免誤送。文件如遭拒收或
    無人接收或發生其他意外事故,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。
    接聽電話語氣聲調應謙和有禮,接待來賓態度要和藹禮貌,並婉拒閒
    雜人員進入辦公室。
    不得使用辦公室電話向外嬉戲聊天。
    小心火燭,辦公室內不得點燃物品。
    上班工作服裝要整潔,不得穿著熱褲及拖鞋。
    私事差遣得予婉拒,以免影響公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