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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1 月 0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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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遞送公文或信件工作:
    廢棄印刷品、辦公室垃圾之收集、焚燬。
    文件繕妥後之保管、遞送。
    點對文件,按時送達。
    辦公室報紙、雜誌、刊物發送。
    簽到退簿遞送。
    會議室工作:
    協助佈置會場、供應茶水、分發資料。
    會議室內外清潔維護。
    會場之整理及其他事項。
  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