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開放參訪活動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5 日
5
五、收容人家屬參訪須服裝整齊 (不准穿拖鞋) 、保持肅靜,未經許可不
    得攝影,並禁止與收容人交談或傳遞物品。未成年人、酗酒人或病人
    ,禁止參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