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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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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擬進入本所之人,門衛管理員應問明來意,如認形跡可疑,應即報告
    戒護科長或督勤官聽候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