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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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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大門值勤人員值勤時,應提高警覺,隨時注意週遭狀況,做必要之
      查看與巡視,除有左列情形得於門衛室內站立值勤外,其餘時間均
      應站立於室外。
   (一) 雨天。
   (二) 夜間十一時 (即廿三時) 起至翌日晨五時止,此段期間,並可比
        照舍房值勤規定,每十分鐘得坐椅子三分鐘,所坐之椅子以高腳
        椅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