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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行政大樓服務台工作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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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發現行政大樓有可疑之人員出入或危險物品時,應詳加盤查及檢視並
    立刻通知政風室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