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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檢查郵包(包裹)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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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寄送入之物品必須先予整理分類,發現無法檢查或不適合發給收容人
    之物品,則交由總務科保管或退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