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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檢查郵包(包裹)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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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准予寄入之必需物品如下 (食品禁止郵寄) ︰
 (一) 被、毯、床單、枕頭、鞋襪、手巾及筆等每次各以一件為限,破損
      不堪使用時,准再寄入。
 (二) 肥皂、牙膏、牙刷、墨汁及墨水等,每次各以三件為限。
 (三) 信封每次五十個,信紙一百張、草紙二包。
 (四) 圖書雜誌每次三本,但有礙收容人改過遷善者不許寄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