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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檢查郵包(包裹)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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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寄送物品應詳加檢查,禁止由雜役辦理;檢查物品時,應使用金屬探
    測器以為輔助,衣物類必要時得予浸水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