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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(含住院)勤務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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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戒護收容人住院治療期間,應於住院日誌簿上詳實紀錄病情及治療
      過程,並紀錄親友探視情形,以供查考。遇有特殊情況及病情變化
      或病危,有必要通知家屬時,應立即報告長官,如有解除戒具之必
      要時,亦應於請示後解除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