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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員進出安全系統須知
廢止日期: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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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員進出本所除應登記者外,均應依本須知及學員作息時間表之規定
    讀卡。但經核准提前離所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