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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犯罪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7 年 08 月 1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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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「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督導小組」,專責督導各級
    檢察署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犯罪;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「查緝電話詐
    欺恐嚇專案小組」,專責辦理電話詐欺恐嚇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