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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政風查處機動小組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8 年 11 月 06 日
7
柒、經費核銷
一、各查處機動小組召集單位辦理部分:小組成員雜項墊支費用由各查處
    機動小組召集單位年度相關經費支應。
二、個案參與執行人員辦理部分:差旅、加班暨交通費用由執行人員依其
    所屬機關相關規定自行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