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
公發布日:民國 92 年 09 月 26 日
第 12 條
本法第八條所定國家機密相關之準備文件、草稿等資料,應依其內容分別
核定不同機密等級。但與國家機密事項有合併使用或處理之必要者,應核
定為同一機密等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