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宿舍管理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2 年 08 月 29 日
5
五、本監編制內員工均得依照下列規定申請宿舍:
(一)多房間職務宿舍:供現職首長、秘書、科室主管及本機關員工有配
      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者借
      用之宿舍。
(二)單房間職務宿舍:提供本監編制內員工職期輪調及因職務上需要,
      經機關首長核准者借用之宿舍。
(三)已配住公有眷舍或購置公教住宅之現職員工,當日通勤往返顯有困
      難,且經機關首長核准者,得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