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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新竹戒治所外聘教師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8 年 03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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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 依「戒治所實施階段課程處遇應行注意事項」規定,戒治處遇教師授
    課課程類別計有:諮商輔導、生涯輔導、衛生教育、公民教育、宗教
    教誨、體能訓練與活動及勞動工作與技訓等七類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