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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出所收容人留所物品處置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9 年 09 月 1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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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積極清理出所收容人留所之物品,以免佔用本所之空間及維護收容
    人權益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