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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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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 實施要領
一  加強查察機關內易滋弊端業務,並貫徹執行防弊措施,落實檢討並追
    蹤管制改進情形,以防止弊端發生。
二  加強查察機關內生活違常人員,適時簽報機關首長參考,防微杜漸,
    發揮政風機構之防弊功能。
三  確實執行「執行肅貪行動方案防貪部分應注意事項」,以杜絕貪污瀆
    職之根源。
四  加強發掘機關內貪瀆不法情事,摒棄「家醜不可外揚」心態,不待有
    關機關移送或民眾檢舉,主動出擊。
五  對機關員工加強政風法令宣導,並依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
    ,鼓勵涉有貪瀆不法之員工勇於自首或檢舉違規行為,以發掘弊端,
    即時改進。
六  嚴格執行績效考核,落實政風業務執行,以提昇工作效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