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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文書流程管理稽核計畫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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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為有效提高行政效能,強化各級人員自我管理之精神,有效瞭解評估
    本所公文處理品質與流程管理良窳發掘有關問題及缺失,隨時分析、
    檢討、改進文書處理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