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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行政執行處文書處理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8 月 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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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 歸檔管理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(一) 檔案保管:應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布之「文卷保存期限實施要點
      」由各組室依其職掌項目將有必要歸檔之文件分類、編案,且編列
      清單交由檔案管理人員點收、歸檔保管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
 (二) 檔案檢調:借調檔案以與承辦單位業務有關為限,調閱非主管文件
      應會送有關單位主管同意,借調檔案需事先填具調案單陳核,並由
      檔案管理人員紀錄於調案紀錄卡,以便隨時查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