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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
公發布日:民國 92 年 01 月 06 日
第 5 條
更生保護會或分會領受政府補助款者,有接受審計機關派員抽查會計報告
或收支清單,及原始憑證之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