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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交通補助費發給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11 月 0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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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為能有效節約經費,非搭乘交通車上、下班者之交通費請領,由主辦
    單位不定期審查。(當事人遇有行車里程變動應主動向總務科申請變
    更)。